<

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 > 教学教研 > 教研管理 > 正文

新沂市第二中学推门听课制度

时间:2019-09-02 15:39:30  来源:  作者:

新沂市第二中学推门听课制度
为推进课堂教学改革,切实提高教师课堂教学水平,加强教学过程管理,特制定本制度:
1、学校实行推门听课制度,要求教师要认真准备和上好每一堂课,迅速提高自己的课堂教学水平。
2、所有课堂一律开放,学校领导、教师无须事先招呼,可以随时进入课堂听课。经学校批准,学生家长、校外领导和老师也可进课堂听课。
3、执教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听课,也不得为听课随意调换内容,改变教学策略。执教教师必须积极配合推门听课活动,不得故意安排自习或用其它方式抵制推诿。
4、实行推门听课制度,要做到当天听课当天及时反馈,以便于提高课堂教学研究的成效性。反馈意见的宗旨是发现优点,指出不足,发现优点在前,指出不足在后。同时可适当听取学生的感受和意见,授课和听课教师要将反馈意见作好记录。
5、逐步将推门听课制度化,落实推门听课“五保证”措施:
①时间保证:由自主确定,逐渐内化为自觉行为。
②内容保证:全面铺开,不限于自己所任教或分管的学科。
③对象保证:以青年教师和薄弱学科教师为主,逐渐面向全体教师。
④节次保证:教研组长、集体备课组长每月推门听课不少于1节,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每学期不少于10节,校长每学期不少于15节。
⑤质量保证:听后要评议,与执教者及时交换意见。
  6、建立“以学论教”的发展性课堂教学评价的模式。听课者着重关注学生在教育教学活动的行为表现、情绪体验、过程参与、知识获得以及交流合作等方面。观察体会授课者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是如何使每一位学生都得到发展;如何有效地处理师生关系、如何有效地通过师生互动、生生互动使知识内化为学生的能力。以欣赏、发展的眼光去听课、评课。
 
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
Copyright 2020 版权所有:新沂市第二中学